《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各专业要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专业调研,深入分析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任职资格;要关注经济发展和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发展新趋势;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合理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努力使人才培养适应市场需求,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鲜明的专业特色。
2.建立专业校企合作机制原则。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的有效方式,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3.加强综合能力培养的原则。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做到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教学的比重,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同时培养学生诚信笃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虚心好学及与他人和谐共处的优良品质,将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人文素质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非物质遗产文化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贯彻产教融合思想的原则。产教融合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前,要同企业专家一道进行工作任务分析,将工作领域和工作过程通过教学化处理,转化为学习领域和学习过程。
5.办出特色和品牌的原则。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各专业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即使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或在执行同一《人才培养方案》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一个专业可以开出多个专业方向。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
1.专业名称及代码。
2.学制与招生对象:
学制:x年
招生对象:
3.培养目标:培养面向xx类型行业、企业就业,适应xx职业及相关工种和岗位群工作,胜任xx工作任务,具备xx职业素养的技能人才。
4.培养规格:包括学生的基本素质、知识与能力结构和职业能力结构。职业能力分析采用职业能力结构图列示。
5.就业岗位与培养框架:就业岗位主要描述可满足学生就业的主要岗位与相关岗位;培养框架是在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说明就业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与课程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应的能力评价标准。其中“能力评价”栏目,需要说明本就业岗位对应的课程必须考核合格、本就业岗位对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必须通过。
6.课程教学目标与主要教学内容:根据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确定课程教学目标与主要教学内容,此项内容以表格形式体现。
7.实践教学条件配置与要求:说明为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应配备的主要设备、软件、仪器。用文字描述。
8.学期考证安排:考证时间安排合理,原则上中职(中级)安排在第四-五学期,中职(高级)安排在第六学期;高职(高级)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职业(工种)名称填写全称,不得简写;发证部门填写准确(荆州市市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某行业协会等)。
9.毕业标准:说明毕业应达到的条件。
10.选修课教学安排:选修课指校级公选课,第二至四学期开课。
11.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说明第一、第二、第三学年实践教学安排,第三学年顶岗实习教学安排和校内学生拓展与创新活动。
12.教学进程表。
三、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
1.广泛收集技能人才需求信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人才培养政策,根据招生办和就业中心提出的《招生建议》,提出专业开设的基本设想。
2.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从职业目标分析入手,找准本专业覆盖的职业岗位,界定本专业所面对的职业岗位群。
3.开展职业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分析,确定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要求,界定本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
4.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任务分析,构建课程体系,由各系主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5.各系组织校内骨干教师和企业专家,对本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进行论证、修订后,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方可下发各系执行。
四、课程设置的基本思路
1.以就业为导向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建立基于工作任务分析、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模块化(项目化)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2.在课程体系中以应用性、实用性知识为主,专业基础理论以够用适用为度,强化学生专业能力和关键能力的培养。
3.贯彻“双证书”和“多证书”的原则,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选定方面要考虑专业技能考证的需要。
4.学时安排:原则上中职(技能高考班)每周安排课时不超过35课时;中职(成人大专班+就业班)每周安排课时不超过32课时;高职每周控制在22-26课时。
实训周:实训周的周课时按30课时计算。
校外实习周:校外实习周每周按30课时计算。
5.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课时要求:通识必修课程、选修课等公共基础课程,按学校规定要求设计教学课时,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规定。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各系统一管理,并由各系组织实施。
2.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安排每学期教学任务。
3.各系根据学期总体教学安排,落实任课教师,下发任课通知书。
4.《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局部调整,必须经各系书面申述理由,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报教学副校长审批。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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