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办函【2020】4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定于2020年7月6日至8月24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1.湖北“十四五”教育目标任务研究
2.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机制研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优势研究
4.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湖北教育应对策略研究
5.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湖北教育体系研究
6.新时代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湖北实施策略研究
7.“全面脱贫”后湖北农村教育发展研究
8.大中小学心理健康风险预警与干预机制研究
9.公办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研究
10.社会力量参与湖北教育治理的政策和实践研究
11.湖北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研究
12.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研究
13.新时代智慧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14.“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研究
15.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16.中小学学科课程标准转化落地路径研究
17.普通中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研究
18.中小学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融合方式研究
19.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开发研究
20.中小学生身体素质提升路径研究
21.人工智能时代的未来学校发展研究
22.后普及时代普通高中多样化研究
2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24.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25.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程标准转化研究
26.“1+X证书”制度实施路径研究
27.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研究
28.湖北省职业院校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29.高职院校教学团队建设研究
30.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31.校企深度融合的路径创新研究
32.类型教育视域下的高职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33.普及化阶段湖北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研究
34.高等学校破“五唯”实施路径研究
35.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
36.湖北省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37.“双一流”背景下湖北高校学科生态研究
38.省属本科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的全国比较研究
39.湖北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
40.产学研融合背景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
41.高校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研究
42.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研究
一、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厅直属单位限报3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网上申报时间从2020年8月14日起至8月24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因疫情影响,本年度不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文档由各高校(单位)汇总后,于8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分别建立文档。(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汇总表。
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25759;
联系人:马海燕;
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
附件三:2020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四:申报汇总表.xls
申报通知:申报通知.pdf
申报通知2:申报通知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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