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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主编 时间:2023-11-27 来源:未知

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严把认识关。

编制、发布年报是职业学校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报的编制工作,着力提高年报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严把内容关。

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

(三)规范报送,严把程序关。

学校自2023年11月27日起登录中国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平台,按平台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要求填写年报公开网址和数据表,按文本编写说明要求编制年报,并将年报以PDF文本形式上传平台。

二、任务分工

学校质量年报编制涉及部门包括党群办、院办、高招办、学团委就业处、产教融合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中心、传承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各教学系部等部门。

质量年报编制任务分工及要求详见质量年报(2023)编制分工及要求附件1

三、编制要求

(一)内容说明

1.各单位按编制分工提供文字、图片、数据等材料

2.各单位负责的质量年报内容应详尽充实、紧扣主题、可读性强,通过数据分析、具体举措、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内容描述,格式上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相结合。

案例要求

1.案例需高度凝练,重在描述改革、创新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2.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400字、图片2-3张,图片为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含图片重点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学生在校自信阳光、成长成才,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及办学特色。

时段说明

除特殊说明外,材料和数据均按学年采集和统计,即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毕业生去向落实人数、毕业生本省去向落实率、月收入、毕业生面向三次产业就业人数、自主创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

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技术产权交易到款额、非学历培训到账经费、年支付行业导师课酬、年实习专项经费统计时段为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质量年报数据指标内涵说明详见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

四、报送要求

(一)材料均为Word版本,文件名以“部门+年报(2023)材料”的格式命名。

(二)各单位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截止日期2023年12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莫老师    

附件1 质量年报(2023)编制分工及要求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