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严把认识关。
编制、发布年报是职业学校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报的编制工作,着力提高年报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严把内容关。
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
(三)规范报送,严把程序关。
学校自2023年11月27日起登录中国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平台,按平台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要求填写年报公开网址和数据表,按文本编写说明要求编制年报,并将年报以PDF文本形式上传平台。
二、任务分工
学校质量年报编制涉及部门包括党群办、院办、高招办、学工处(团委)、就业处、产教融合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中心、传承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各教学系部等部门。
质量年报编制任务分工及要求详见质量年报(2023)编制分工及要求(附件1)。
三、编制要求
(一)内容说明
1.各单位按编制分工提供文字、图片、数据等材料。
2.各单位负责的质量年报内容应详尽充实、紧扣主题、可读性强,通过数据分析、具体举措、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内容描述,格式上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相结合。
(二)案例要求
1.案例需高度凝练,重在描述改革、创新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2.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400字、图片2-3张,图片为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含图片重点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学生在校自信阳光、成长成才,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及办学特色。
(三)时段说明
除特殊说明外,材料和数据均按学年采集和统计,即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毕业生去向落实人数、毕业生本省去向落实率、月收入、毕业生面向三次产业就业人数、自主创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
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技术产权交易到款额、非学历培训到账经费、年支付行业导师课酬、年实习专项经费统计时段为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质量年报数据指标内涵说明详见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
四、报送要求
(一)材料均为Word版本,文件名以“部门+年报(2023)材料”的格式命名。
(二)各单位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截止日期:2023年12月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莫老师
附件1 质量年报(2023)编制分工及要求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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