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双高计划”的部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省级“双高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湖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特色鲜明、省内领先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引领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到2024年,基本建成2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6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发挥思政课程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坚持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核心,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推动产业文化进校园、优秀企业文化进班级,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实现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深度合作,通过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兼具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技攻关、智库咨询、创新创业等功能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或产教融合园区。推动与行业或区域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学校牵头或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引领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主体育人。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课程教材、教师团队等,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形成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主动对接湖北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学校基础条件,科学合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需求导向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形成符合办学定位、精准对接产业、结构优化清晰、区域错位发展的专业布局。面向区域重点行业产业链或岗位群,依托优势特色专业,整合现有专业,形成集群式专业结构,分级(国家、省、校级)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整合功能,以课程为核心重构专业群内资源,促进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资源共建共享。围绕专业群建设多方协同的跨专业教学组织,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推动专业群可持续发展。贯彻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规范专业建设,开发校级特色标准,探索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五)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对接职业岗位群,优化专业课程体系,科学设置专业课程,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内容。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专业教材等教学资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推进教法改革,以学习者为中心,普及项目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革命。加强实践教学,完善校级技能竞赛制度,规范实施顶岗实习,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将1+X证书制度与专业建设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严格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规范课程考试评价管理,落实休学退学留级等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学情家校联系制度。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巩固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
(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四有”好老师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力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组建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加强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建立校级教学能力比赛制度,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改革职业学校教师评价,破除“五唯”,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
(八)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坚持应用导向,加快数字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建设校本数据中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消除信息孤岛,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证信息安全。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建设并大规模应用优质数字化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以及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九)全面提高服务发展能力。着力培养大批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发挥资源优势,面向企业员工、未就业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创业服务。对接我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发展趋势,联合行业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产品工艺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校园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职业体验、面向社会便民服务等活动。聘请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到学校专职或兼职担任专业教师,做好技术技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开展欠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全面参与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十)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地区)和知名外企的交流合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构建校企国际合作新模式。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及国家援外项目,探索在国外建设鲁班工坊,推动当地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
三、组织实施
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院校举办单位加强指导和管理,立项建设学校具体实施。具体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一)组织申报。凡确认《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省域高水平专业群”任务的学校均可申报参与省级双高计划。各院校申报高水平职业院校可同时申报高水平专业群,也可只申报高水平专业群。已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学校直接列入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有关建设方案按照原方案执行,无需重复申报,本次只需申报新的高水平专业群即可。每所高职申报高水平专业群不超过两个(国家优质高职可申报不超过3个),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原则上每个专业群须包含一个已验收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示范、品牌、特色或骨干专业。学校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自主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州举办的高职院校方案,需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所属职业院校直接上报,其他职业院校由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申报材料包括:1.学校举办单位推荐(或申请)及投入承诺函;2.《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附件1);3.《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专业群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hbhvte@126.com)。
(二)遴选公布。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及专业群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坚持注重基础、质量为先、扶优扶强、改革导向,同时统筹兼顾地方投入、产业需求等因素,分A、B、C三档分别确定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校,并向社会公布。
(三)项目管理。省级双高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立项建设学校按照备案同意的申报书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建设期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并重新调整分档,对有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绩效目标偏离较大、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学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适时替补。建设期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终期评估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立项建设学校,认定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四)资金管理。对列入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中按照分档予以一定额度资金支持。学校举办单位应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申报书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立项建设学校要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资金等支持,积极吸纳企业等各方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站位。实施“双高计划”,是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大举措,是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升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各地和院校举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实施省级“双高计划”纳入“十四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抢抓机遇,奋发作为,着力打造省内一流、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责任。各地和院校举办单位要加强立项建设学校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保证相关投入按照政策要求足额落实到位。立项建设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确保取得实效。
(三)优化环境。各地和院校举办单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评聘、绩效工资总量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立项建设学校大胆试、大胆闯,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附件:1.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
2.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专业群
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