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0日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为完善学校质量标准和制度,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全体师生员工质量意识,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切实履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可持续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学校质量保证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项目组和各部门自主诊改、质量管理办公室检查验收、省教育厅抽样复核、利益相关方多元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育教学工作常态化的监控、反馈与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目标任务
第一条 以现代质量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智能平台建设为基础,构建目标明确、标准详细、制度健全、实施有力、诊断科学、改进有效、螺旋上升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目标分级、标准细化、措施公开、过程公示、诊断多元、诊评一体、监督改进、平台支撑”的总体架构建立常态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诊改工作涵盖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支持服务和监督控制等五个系统,与部门职能融为一体,相关部门及人员均为诊改主体,激发全员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各项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充分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二)可控性原则 :遵循SWOT、SMART 原则,系统设计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三)科学性原则:诊改工作针对不同层面(主体),审慎确定科学合理的启动时间、诊改内容、周期和方法,确保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稳定。
(四)客观性原则:诊改工作以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相关信息分析以及实际调研为基础,实事求是开展诊改。
(五)持续性原则:按照“确定目标—建立标准—组织实施—诊断改进”流程,确保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与诊改运行机制有效且可持续运行。
(六)特色性原则:有机融入学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建设具有学院特色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诊改机制,促进学院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第三章 体系建设
第三条 建立组织体系,建立责任链
建立学校董事会及党委领导,校长挂帅,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协调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建立学院-专项诊改工作组-系部(部门)-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四级质量保证组织组成的质量保证组织。
成立学校质量保证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聘请知名专家担任顾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企业专家担任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学校质量保证工作,负责制定学校质量保证政策,考核评价各项目组、各部门和各子项目组诊改绩效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 完善目标体系,建立目标链
在对学校发展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完善学校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为蓝本,做好调研和摸底工作,制订可操作、能实现的各层面子规划,子规划主要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学生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各系部发展规划。
建立反馈与调整机制。学校各项工作依据“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通过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的工作轨迹信息,形成任务执行情况信息流,进行数据分析、诊断和反馈,形成执行链。
目标体系按层级划分为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各层面发展目标的确定不得低于现阶段实际水平。各层级目标划分如下:
(一)学校层面。将学校年度目标分解到各单位(职能部门、系部),通过《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形式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学校层面工作任务达成度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二)专业层面。专业发展目标分为一般专业、校级重点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等四个层级。
(三)课程层面。课程发展目标分为合格课程、校级高效课堂课程、省级优质课程、国家级优质课程等四个层级。
(四)教师层面。教师发展目标分为合格教师、骨干教师、专业(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等四个层级。
(五)学生层面。班级建设目标分为合格班级A、良好班级AA、优秀班级AAA;学生个人发展目标分为合格公民A 、 优秀学徒AA 、技术能手AAA 、青年工匠AAAA 等四个层级。
第五条 完善标准体系,建立标准链
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标准体系的建设围绕目标的实现而制订,遵循SMART原则,可量化、可测量。
(一)厘清部门职责和岗位工作标准,优化岗位设置,制订岗位工作标准,建立学校层面相关标准。
(二)各系部建立基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质量目标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学校一般专业标准、校级重点专业标准、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标准、国家级骨干专业标准等专业质量标准和合格课程标准、校级高效课堂课程标准、省级优质课程标准和国家级优质课程标准等课程质量标准。
(三)建立完善合格教师标准、骨干教师标准、专业(课程)负责人标准、教学名师标准等竞争性选拔办法和聘用考核标准,并与岗位聘任、考核、教师发展融为一体。
(四)建立完善由学生“学业发展、职业发展、个人发展、团队发展”等组成,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生涯、职业生涯、个性化发展、团队合作精神等要素的合格班级A、良好班级AA、优秀班级AAA等班级发展标准;制定合格公民A,优秀学徒AA,技术能手AAA,青年工匠AAAA等学生全面发展标准。
第六条 完善诊改流程,建立诊改链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研讨论证的基础上计划建设“五纵横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即按照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支持服务、监督控制等五个系统,从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五个层面 ,以智能校园管理平台为依托,建设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逐步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逐步构建质量主体自我提升的质量改进螺旋。
第七条 完善内控体系,建立制度链
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纵横向5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保障目标实现、体系运行、资源配置等制度,形成学校质量保证的制度体系。根据工作职责,各部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学校制度体系。梳理学校层面的人事、财务、课程教学、学生事务、后勤保障、科学研究、校企合作、信息服务、资产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控制等事项,优化流程设计,将设计的程序与制度相配套。
第八条 强化考核体系,建立执行链
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分解诊改任务,成立诊改专项工作组,层层压实诊改责任。制定相应任务的考核标准,强化对诊改推进情况和实际效果的检查、督办与考核,对每个诊改项目进行过程管控和等级评定,并与部门目标管理和个人绩效考核等挂钩,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各层面建立起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考核体系。确保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改工作与常规工作融为一体,完成从应对型质量管理(上级监管,应对检查)到自我保证的常态化质量管理的转变。促进部门紧紧围绕质量开展内涵建设,提高支持服务质量,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九条 建设信息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诊改平台的开发和维护工作,强化诊改平台数据的标准化,加强诊改平台数据源的实时采集,确保平台运行流畅,满足诊改工作要求;诊改信息平台建设以打通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孤岛为出发点,以逐步完善数据标准,逐步建设具有一站式服务功能、大数据分析功能的“智慧校园”建设为目标,以“数据多跑路、师生少操心”为服务宗旨。
第四章 诊改运行
第十条 建立常态化周期性诊断与改进机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各层面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质量监督系统、各贵任主体及其管理部门开展常态化、周期性诊断与改进工作,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办学质量螺旋提升。
第十一条 学校层面诊改工作。各部门、系部根据岗位职责和规划及任务分解表,制订工作计划,及时将相关工作的进展、成果等佐证材料,诊改办公室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诊断和考评,作出诊断结论,各单位根掘诊断结果制订改进措施,并纳入下一诊改周期工作计划;诊改办公室负责形成学校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十二条 专业层面诊改。各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现状和本年度发展愿景确定专业发展目标,根据专业发展目标确定本专业建设计划和措施,并及时将相关工作的过程、成效等佐证材料,教务处牵头、各系部组织外部诊断与评价,各专业负责人进行自我诊断与原因分析,教学单位负责人作出诊断结论,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诊断结论制订专业诊改措施,并纳入下一诊改周期工作计划;教务处负责形成专业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十三条 课程层面诊改工作。各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结合课程当前实际情况,确定课程现阶段发展目标,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制订课程建设计划与措施,及时报送相关工作的过程、成效等佐证材料。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组织外部诊断与评价,课程负责人进行自我诊断,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对课程诊改作出诊断结论,课程负贵人根据诊断结论制订诊改措施,并纳入下一诊改周期工作计划:教务处负责形成课程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十四条 教师层面诊改工作。教师个人结合当前自身水平确定个人发展目标,根据发展目标制订可行的分年度实施计划和措施,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的过程、成效等佐证材料。人事处牵头、各系部负责人组织外部诊断与评价、教师根据外部诊断与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诊断和原因分析,教学单位负责人作出诊断结论,教师根据诊断结论制订改进措施,并纳入下一诊改周期工作计划;人事处负责形成教师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十五条 学生层而诊改工作。学生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个人年度发展目标,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和措施,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的过程、成效等佐证材料上传,比对计划与措施,作出自我诊断。学生辅导员对学生年度诊改工作作出诊断结论;学生根据诊断结论制订下一轮诊改措施,并纳入下一轮诊改工作计划;学工处负责形成学生层面年度诊改工作报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组织领导。建立学校董事会及党委领导,校长挂帅,由学院-专项诊改工作组-系部(部门)-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四级组成的质量保证组织。学校质量保证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质量保证工作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部门选派质量管理专员组成,负责诊改的发动、组织、实施、考核和迎检等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机制保障。建立问责机制,明确实施方案中的各组织层级的职能与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以此为依据实施履职测评,测评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和出现差错的进行问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奖惩机制,以学校组织机构绩效考核性诊断制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为切入点,对实施的各项工作结果、过程、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诊断,将考核结果与激励挂钩,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并不断创造性地超越原定目标,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形成动力机制。
第十八条 经费保障。根据诊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分析实现目标任务所需的资源条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按照学院预算的经费,依据经费预算、使用制度,保证经费足额投入、合理使用,为目标任务完成提供资源保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诊改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鄂〔2016〕290号),以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构建常态化专业建设内部质量保证和运行机制,明确专业诊改的任务和意义,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第一条 围绕专业建设实施要素,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以专业实施主体为核心,通过采取数据分析、对标标杆、专业剖析等形式,着力查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最薄弱、制约性的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专业诊改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专业诊改运行机制。
二、专业诊改原则
第二条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专业诊改应通过数据分析和深入细致的勘察,以发现专业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为第一原则。不能只谈优势不谈劣势、只谈成绩回避问题、夸大成绩缩小问题,应敢于自我揭短并正视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持续改进是专业诊改的最终落脚点,对于诊断发现的问题,应结合专业发展现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强化落实,形成专业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内在机制,最终促进专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坚持工作实效性原则。通过源头采集、多级审核,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和有效度,确保为专业制定发展目标和改进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专业自诊、专业剖析、第三方评价,实施多方诊断,量性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实现专业诊改工作的科学化、公平化和客观化。
三、专业诊改主要内容
第五条 学校层面:服务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契合区域经济,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设置相应专业。
第六条 专业层面:结合自身优势,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校企结合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课程体系科学、课程目标准确、教学安排合理、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专业特色鲜明等。
具体诊改项目如下:
诊断要素 | 诊断内容提示 | 诊断点及内容 | 责任单位 |
1.专业建设规划 | 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和课程教学目标与标准是否衔接贯通,课程体系是否能支持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的达成。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 规划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学校发展实际,可行。 目标与标准:有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 实施保障:新增专业设置程序规范;专业建设条件(经费、师资、实验实训条件)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2.专业 设置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专业动态调整:结合自身优势,紧贴市场、津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融合;专业设置与管理遵循《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设:积极参加国家骨干专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建设成效显著,辐射能力较强。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理念先进、思路清晰、程序恰当、过程扎实、论证充分;培养目标准确、课程体系科学、教学安排合理、系统设计教育活动;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具有可检测性;课程标准完整。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合理设置课程;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比重合理,职业技能训练安排得当,实践类课时占总学时50%以上;注重人的全面培养,将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到位,执行过程中的调整程序严格、规范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诊断要素 | 诊断内容提示 | 诊断点及内容 | 责任单位 |
4.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了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理念,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创新工学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5.专业教学团队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团队建设:团队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团队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团队管理有效,凝聚力和创造力强,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取得较好实效。 带头人:学校制定带头人选拔、培养、激励和考核评价相关制度;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6.专业实践条件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校内实训条件:制订实训条件建设规划;实习实训装备合理配置,能满足教学、生产、科研、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的要求;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研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成果显著。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规范、使用率高。 | 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处、教学系部 |
7.专业创新发展 | 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 专业特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独具特色,有较高声誉。 对外合作:将国际先进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方法等引入教学内容,与积极拓展国际业务的大型企业联合办学,共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发掘和服务“走出去”企业的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动校企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模式试点。 系统培养:在坚持中职、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注重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配置上的衔接,严格执行《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和教学指导意见。在坚持高职、本科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注重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配置上的衔接,严格执行专本科衔接专业教学标准。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诊断要素 | 诊断内容提示 | 诊断点及内容 | 责任单位 |
8.专业 诊改 | 1.学校是否建立专业建设质量诊改运行制度,诊改内容是否有助于目标达成,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 2.现有专业是否都按运行制度实施诊改。 3.自我诊断报告的陈述是否明确目标。 | 诊改制度与运行:学校内部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诊改机制;能够促成校内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 诊改效果:诊改成效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校企融合程度、专业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群)建设成效、辐射影响力不断增强。 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应用:积极参加外部专业诊断(或评估、认证);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得到有效应用,对学校自诊自改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 教务处、教学系部 |
四、专业诊改考核细则
第七条 专业诊改按下列细则进行评分。
考核项目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专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50分) | 人才培养方案 | 5分 | 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论证并按时提交得5分,否则得0分。 |
专业建设规划 | 15分 | 1.专业建设目标明确可行,5分; 2.分年度建设方案合理、可执行度高,8分; 3.按时提交上传,2分。 | |
专业课程标准 | 15分 | 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完整度(4等) A等:完整度100%,15分; B等:完整度80%-99%,10分; C等:完整度60%-79%,5分; D等:完整度<60%,0分。 | |
专业建设规划中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度 | 15分 | 专业建设规划年度任务完成度(4等) A等:完成度100%,15分; B等:完成度80%-99%,10分; C等:完成度60%-79%,5分; D等:完成度<60%,0分。 | |
专业诊改工作运行 (50分) | 计划与措施 | 10分 | 计划与措施关联诊断要素和诊断点(4等) A等:关联度100%,10分; B等:关联度80%-99%,6分; C等:关联度60%-79%,2分; D等:关联度<60%,0分。 |
过程与成效 | 10分 | 1.佐证材料真实有效,6分; 2.执行落实到位,2分; 3.及时提交上传,2分。 | |
本专业上一轮诊改问题落实情况 | 5分 | 1.针对上一轮诊改问题有改进措施并予以执行,2分; 2.改进效果明显,3分。 | |
特色与亮点 | 5分 | 在诊改工作中诊改方法、过程、成效方面形成了特色和亮点(3等) A等:特色与亮点突出,进入学校诊改工作特色案例,5分; B等:有特色与亮点,3分; C等:无特色亮点,0分。 | |
年度诊改报告 | 20分 | 1.按时完成年度诊改报告,3分; 2.报告符合模板格式要求,3分; 3.报告内容原因分折客观,5分; 4.找到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5分; 5.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4分。 |
五、考核办法
第八条 专业诊改工作的考核,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个专业诊改情况进行评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奖惩,总评分数前5名的专业负责人直接认定为诊改先进个人,对考核得分等次为不合格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保障措施
第九条 组织保障:由教务处成立“专业诊改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杨小丙
副组长:各系部主任、XXX
成员:系部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相关部门质量管理专员
由教务处成立“专业诊改工作推进小组”,各系部负责具体落实并按照诊改工作安排,对各项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提交上传,要求保质保量,准确无误。
第十条 数据保障
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留有佐证、备份,以便于复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第十一条 平台保障
诊改平台时刻保持畅通,随时反馈诊改进展情况。如有问题,信息建设管理办公室、科研与质量管理处或教务处须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经费保障
诊改复核工作具有专项工作经费,按需使用,不得挪用、滥用,确保诊改工作顺利进行。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鄂〔2016〕290号),以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构建常态化课程建设内部质量保证和运行机制,明确课程诊改的任务和意义,推进学校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第一条 紧扣学校专业建设方案,围绕课程建设实施要素,构建课程的建设目标链、完善教学标准链和制度体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改,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遵循整体设计、逐级分解落实,构建“学校—系(部)—专业—课程”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内在规律,形成常态化的课程自主保证机制,不断提升教学效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课程诊改原则
第二条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原则,强化质量意识。课程是人才培养的落脚点。课程诊改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技能为根本,围绕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持续开展。
第三条 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为目标为原则,坚持持续诊改。根据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适时诊改。在任课教师进行各项教学活动的同时,根据学生学习目标达成度,通过对质量监控数据分析和对比,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具体、可监测的改进措施。
第四条 以信息化教学监控为原则,强化数据支撑。充分依托“智慧校园”和“教学诊改”专项平台,实现对学生学习目标达成度的过程监测。教师根据后台数据自动统计分析生成的学生课堂学习报告,对自身教学方法、手段、重难点的把握进行诊断和改进,实现诊断改进工作的科学化、公平化和客观化。
三、课程诊改主要内容
第五条 课程诊改要紧紧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目标,按照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课程完整的目标链和标准链,坚持数据分析与学生培养相结合、诊断改进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课程常态化、周期性的诊断改进工作机制,以校本数据平台为基本依据,突出课程教学效果,强化师生课程教学质量意识,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1.明确课程建设现状
以本课程上一年度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各项结论性(数据来源主要以状态数据平台、各信息化教学平台、教务系统成绩)数据分析作为依据,简要说明本课程建设现状。(包括课程性质,学期课时数,上课班级数,现有课程教师团队人数,校内外实训室、实训基地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课程建设已取得的主要标志性成果等)
2.确定课程建设目标与标准
运用SAMRT原则对照学校四级课程标准(详见课程目标标准制定及管理办法)确定目标及标准。课程建设目标、标准要与所属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及本二级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契合,与自身基础适切。做到明确、具体、可检测。
3.撰写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工作设计与方案
按照各系部工作计划和专业建设计划撰写写本学期课程建设方案(计划)每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人、完成时间等。
4.课堂教学实施
融入SMART原则。课堂教学目标、标准要与课程教学目标、标准衔接贯通,以数字化说明(学生到课率、抬头率、教学任务完成率等)课堂教学要支持课程目标与标准达成。
课堂教学实施核过程中并采取教师听课、互评,教学督导员听评课反馈,每周教研例会、三期教学检查、等进行及时纠偏。
5.课程诊改实施措施及过程监测预警
确定本门课程建设组织实施的措施及监测预警办法。确定本学期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核心质量控制点(不少于5个)及标准值和预警值,利用各信息化教学平台数据进行过程控制、预警,结果呈现与考核及诊断与改进;单门课程层面如何借助云班课、云课堂等信息化工具实施包括监控和预警在内的有效管理。体现“8”字螺旋实施诊改痕迹。
6.课程建设取得主要成效
课程建设取得主要成效,同时阐述课程诊改的制度化、覆盖面、主体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7.课程诊断意见
课程目标达成程度,实施成效与质量目标、标准之间的差距,主要以日常教学管理各监控渠道及状态数据平台汇总梳理一年来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相关数据,通过前后对比实施成效与质量目标、标准之间的差距,采用数据分析法、团队研讨法、专题调研法等进行诊断,得出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诊改目标达成度,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8.课程改进计划、措施
针对诊断意见,确定下一轮诊改拟采取的主要改进措施。列出下一年度诊改重点,促进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螺旋提升。
9.课程考核
所在系部对诊改目标达成度进行对照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级评定等次,其中优秀不超过部门专业数的30%,考核评定结果纳入部门年度二级分配。
四、课程诊改体系及考核细则
第六条 学校课程诊改体系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推进课程建设。
各职能部门结合课程建设各环节需要,从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师资团队、实习实训条件、课堂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协助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各系(部)负责课程诊断改进的组织和统筹工作,负责审议课程建设方案、课程标准等文件,全面推进课程诊改工作。
课程团队是课程诊断改进的主体,按照课程建设方案开展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实施,开展课程建设自我诊改,保证课程建设质量,撰写课程诊改报告。
课程诊改以课程建设规划周期(五年)为一轮。每个课程教学周期按照“8”字型质量改进螺旋,完成一个大循环;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具体内容,分项确定小循环周期,实施监控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成效。
第七条 课程诊改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课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50分)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5分 | 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论证并按时提交得5分,否则得0分。 |
课程建设规划 | 15分 | 1.课程建设目标明确可行,5分; 2.分年度建设方案合理、可执行度高,8分; 3.按时提交上传,2分。 | |
课程标准 | 15分 | 课程标准完整度(4等) A等:完整度100%,15分; B等:完整度80%-99%,10分; C等:完整度60%-79%,5分; D等:完整度<60%,0分。 | |
课程建设计划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度 | 15分 | 课程建设计划年度任务完成度(4等) A等:完成度100%,15分; B等:完成度80%-99%,10分; C等:完成度60%-79%,5分; D等:完成度<60%,0分。 | |
课程诊改工作运行 (50分) | 计划与措施 | 10分 | 计划与措施关联诊断要素和诊断点(4等) A等:关联度100%,10分; B等:关联度80%-99%,6分; C等:关联度60%-79%,2分; D等:关联度<60%,0分。 |
过程与成效 | 10分 | 1.佐证材料真实有效,6分; 2.执行落实到位,2分; 3.及时提交上传,2分。 | |
本课程上一轮诊改问题落实情况 | 5分 | 1.针对上一轮诊改问题有改进措施并予以执行,2分; 2.改进效果明显,3分。 | |
特色与亮点 | 5分 | 在诊改工作中诊改方法、过程、成效方面形成了特色和亮点(3等) A等:特色与亮点突出,进入学校诊改工作特色案例,5分; B等:有特色与亮点,3分; C等:无特色亮点,0分。 | |
年度诊改报告 | 20分 | 1.按时完成年度诊改报告,3分; 2.报告符合模板格式要求,3分; 3.报告内容原因分折客观,5分; 4.找到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5分; 5.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4分。 |
五、考核办法
第八条 课程诊改工作的考核,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个课程诊改情况进行评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奖惩,总评分数前15名的课程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诊改先进个人,对考核得分等次为不合格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保障措施
第九条 组织保障:
由教务处成立“课程诊改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杨小丙
副组长:各系部院长、XXX
成员:系部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相关部门质量管理专员。
第十条 制度保障
按照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十四五”课程建设规划》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课程目标及标准制定及管理办法》,结合课程诊断改进工作,完善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将课程诊改情况纳入系部量化考核范围,切实保障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诊断改进实施。
第十一条 数据平台保障
诊改平台时刻保持畅通,随时反馈诊改进展情况。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留有佐证、备份,以便于复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如有问题,信息中心、科研与质量管理处或教务处须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经费保障
诊改复核工作具有专项工作经费,按需使用,不得挪用、滥用,确保诊改工作顺利进行。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教师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鄂〔2016〕290号),以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建立教师层面常态化质量保证机制,结合学校教师层面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诊改工作目标。围绕学校打造“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双师为主、素质优良、不断进步、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总目标,以“诊改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持续规范的自我约束、自我诊断、自我改进、自我发展,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教师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教师层面常态化自我质量保证机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条 教师诊改工作原则。主体性原则、目标性原则、客观性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履行学校教师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教师的主体责任,激发全校教师、教师管理和教学管理人员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共同发展,保证各项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目标性原则。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教师能力为出发点,设定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常态化自主诊改机制。
(三)客观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从人才培养的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开展诊改工作。
第三条 教师诊改工作实行周期诊改与专题诊改相结合。周期诊改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诊改周期。专题诊改是以一个具体的项目为载体开展的诊改活动,如师德师风考核、信息化能力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
第四条 参与教师诊改的范围。学校全校教师(含校外兼职教师)、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第五条 教师诊改工作流程。在进行SWOT分析基础上构建发展目标;按照SMART原则制订发展标准;按照“诊改8字螺旋”原则实施诊改;按“八步自问诊改法”填写“教师个人年度诊改处方笺”并撰写“教师个人年度诊改报告”。
(一)构建发展目标。学校、系部、教师个人在进行SWOT分析基础上,制订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
1.学校制订事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分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
2.教师根据学校和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制订个人五年发展规划。
(二)制订发展标准。按照SMART原则,学校结合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相关要求:
1.制订教师岗位职责标准(考核标准),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五个维度。
2.制订教师职称申报标准,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共四个层级的申报标准。
3.制订教师岗位晋级认定标准,包括专技十二级到专技二级共十一个层级的认定标准。
4.制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等三级递进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5.制订教师发展标准,包括合格教师标准、骨干教师标准、专业(课程)负责人标准、教学名师(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等四级递进的教师发展标准。
(三)按照“诊改8字螺旋”原则,教师根据个人五年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和措施,并及时将相关工作的过程、成效等佐证材料上传。人事处牵头、各系部组织外部诊断与评价,教师根据外部诊断与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诊断和原因分析,各系部负责人作出诊断结论,教师根据诊断结论制订改进措施,并纳入下一论改周期工作计划,保证诊改螺旋上升。
(四)教师按“靶点法”,填写“教师个人年度诊改报告表”,撰写“教师个人年度诊改报告”。 人事处负责形成教师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六条 教师诊改实施及考核。以学校“诊改信息系统”为依托,各专业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针对教师岗位工作职责和个人自定目标及标准,进行对标考核,确保考核的公平、公开、公正。教师年度诊改结果与年度考核、岗位晋级挂钩。
第七条 教师诊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人事处和各系部是教师诊改工作的责任部门。教师本人是教师个体诊改第一责任人,各系部负责人是教师个体诊改责任领导、党总支书记是总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标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对未履行相应职责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发展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鄂〔2016〕290号),以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学生层面自我质量保证机制,促进全体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坚持学生自我发展与学校及教师指导引导相结合,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学生发展诊断和改进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常态化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学生工作层面各主体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第二条 针对我校所有系部、班级、学生,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职业素养培育为核心,制定学生培养目标和标准
(二)提升学生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学生管理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断和改进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通过开展学校学生层面内部质量诊断和改进,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则
第三条 坚持自我诊断与改进的原则。学校学生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和改进以学生个人、班级、系部、学工处为四个主体,自我实行对标标准、自定目标、实施发展、自我诊断、螺旋提升。
第四条 坚持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的原则。诊断和改进工作主要基于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状态数据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开展诊断与改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五条 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以学校诊改方案为基础,从学生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补充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诊断和改进内容。
第六条 坚持自主诊断和改进与复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在自主诊断和改进的基础上,学工处对系部、系部对班级和学生个人的诊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促进学生层面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有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诊改
第七条 学工处部门负责人为学校层面学生发展诊改的责任人;系部党总支书记为本系部学生发展诊改的总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或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发展诊改和学生个人发展诊改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学生诊断与改进的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
第八条 学校层面学生发展诊改、系部学生发展诊改、班级发展诊改均以一个学年度为诊改周期;学生个人发展诊改周期为一个学期;专题诊改是指以一个具体的项目为载体开展的诊改活动,如文明行为诊断、非法校园贷防范等。
第九条 一个诊改周期结束,各诊改主体需按要求提交《诊改报告表》、《自我诊改报告》、《学生个人学期鉴定》、《学生个人发展计划》等材料。
第十条 学生发展诊断与改进工作流程为:
1.确定发展目标。确定班级建设目标为:合格班级A、良好班级AA、优秀班级AAA;学生个人发展目标分为合格公民A 、 优秀学徒AA 、技术能手AAA 、青年工匠AAAA 等四个层级
2.制订发展标准。根据学校“十四五”学生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政策和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制订由“学业发展、职业发展、个人发展、团队发展”四个核心素养20个评价指标等组成,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生涯、职业生涯、个性化发展、团队合作精神等要素的学校班级发展标准(三星班级标准)、学生全面发展标准(4A学生标准)、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标准。
3.辅导员、班主任依据学生全面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教育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学生对照“1A—4A”标准,将个人发展目标、计划与措施上传。
4.学生在计划与措施实施过程中,辅导员、班主任、团小组监测分析、发布预警、督促改进,进行常规性、专题性诊改;辅导员组织任课教师或学生家长及团支部、班委会参与的外部诊断与评价,学生自我诊断、学习交流、根据诊断结论制订改进措施,并纳入下一诊改周期发展计划,进行周期性诊改。
5.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形成班级学年度诊改报告;学生工作处形成学生层面年度诊改报告。
第十一条 辅导员引导激励全班学生参与诊断与改进,学生个人星级发展与操行评定、学期鉴定、就业推荐相结合,与推优评先挂钩。
(二)复核检查
第十二条 学校学工处每学年对系部学生发展诊改工作进行一次复核检查,复核检查结果与系部团学工作考核挂钩;系部每学年对本系部各班级学生发展诊改工作进行一次复核检查,复核检查结果与班级评优评先挂钩;各班辅导员每学期对本班学生个人发展诊改情况进行一次复核检查,复核检查结果与学生评优评先挂钩。
五、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层面诊改工作各责任主体须以严肃认真态度对待诊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学校对诊改工作中执行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惩处。对诊改不力的系部,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团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对诊改工作不力的班级,取消当年班级评优评先资格;对诊改工作不力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其它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